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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资福利退休

信息来源于:扬州热线 发布时间:2012/4/26
从我市当前企业执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实际情况看,不同类型企业之间存在很大差异。在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工作中,根据不同类型企业的用工特点,统筹规划、突出重点、先易后难、分类推进。一是继续巩固国有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。目前,我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劳动合同签订率保持在较高水平,劳动合同管理相对规范,这是实现三年行动计划目标的基础和有利条件。目前要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,重点解决还有5—10左右用工不签劳动合同的问题,力争今年底实现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全面签订劳动合同的目标,为其他类型企业发挥示范作用。二是要稳定、提高国有集体改制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。我市国有集体企业改制重组工作已基本完成,这类企业数量大,涉及职工人数众多,重新签订或续签劳动合同任务重,重点要加强对改制企业劳动合同签订工作的指导和服务,确保国有集体企业改制后劳动合同签订率稳中有升。三是要重点提高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。从全市情况看,目前非公有制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的劳动合同签订率普遍不高。提高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,既是工作重中之重,也是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难点。我市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,首先在已经建立工会组织、规模相对较大的非公有制企业开展,再逐步将工作落实扩大到其他非公有制企业。四是要着力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。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已成为企业职工的重要组成部分,人数众多,但由于其多数在建筑、餐饮以及劳动密集型的加工企业,工作稳定性差、流动性强,加之个人维权意识不够,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现象比较普遍。有效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,既直接关系到三年行动计划目标的实现,也是贯彻落实国务院5号文件精神,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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